为认真贯彻落实拉萨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决策部署,精简各类证明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拉萨市取消了一批基层开具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各类证明。5月22日,拉萨市公安局针对其中涉及公安机关具体取消证明的内容,做了相关提醒。
身份证丢了只需申请补办的申请人带上“居民户口簿”就可以;户口簿补办只需户内成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补办即可;户主死亡需变更户内成员关系,按不同情形由医疗机构、公安、司法、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办理户口迁移需证明户籍状况,户籍状况证明由公安机关自行核查。
参军入伍服兵役,除以下两种情形外,户口不再注销。只有直接选拔招录、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需要注销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书即可。
(快搜西藏记者 次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