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宣传标语:

1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奋力推动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3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4.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 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确保 生态环境良好 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 5.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6.治国必治边 治边先稳藏 7.依法治藏 富民兴藏 长期建藏 凝聚人心 夯实基础 8.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9.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 10.维护祖国统一 加强民族团结 建设美丽西藏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2.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13.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14.缺氧不缺精神 艰苦不怕吃苦 海拔高境界更高 15.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 16.感恩党中央 感恩伟大祖国 感恩新时代 17.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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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可不能帮!西藏已有人被立案调查
2024-11-21 17:09:00    来源:快搜西藏    阅读量: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反诈骗中心了解到,年初以来,我区发生多起公民在网络上寻求贷款,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邮寄给“网络贷款公司”经理,以贷款需刷流水为名,诱导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洗钱、转账,被公安机关以“帮信罪”、掩饰隐瞒罪立案调查的案件。

针对此类情况,我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向“两卡”违法犯罪持续发起凌厉攻势,依法打击处理多起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类案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涉嫌犯罪

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两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法分子开始诱骗他人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用于洗钱、转移赃款。不法分子往往以网上申请贷款需要“刷流水”“验资”等名义诱骗当事人的银行卡,或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其中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电话卡为诈骗分子搭建简易GOIP用于通话引流。

自治区反诈骗中心民警旦增欧珠介绍,银行卡、手机卡为主的通讯和支付软件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工具,犯罪分子购买、诱骗他人“两卡”转移违法所得,给侦查机关侦办案件带来巨大困难。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此外,“帮信罪”还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

日喀则多人沦为诈骗分子“帮凶”

面对“个人征信不好、征信黑户办不了贷款的,我们都可以办”等各类快速办理贷款的广告时,一定要小心!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有可能是“陷阱”,最后不仅办不成贷款,可能还会触犯法律。

记者从日喀则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今年年初,一名群众在网络贷款时,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邮寄给区外“贷款公司”,犯罪分子用其银行卡洗钱、转账,该名群众被公安机关以“帮信罪”、掩饰隐瞒罪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日喀则市民花某(化名)在某平台看到网上办理贷款的广告,联系对方询问情况。对方称花某只需要按照要求帮忙转账,就可以帮助其快速贷款。随后,花某银行卡收到20万元的转账,为了成功办理贷款,他按照对方要求将20万元分别转到对方提供的10个银行卡账户。两天后,花某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花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调查。

日喀则市民扎某(化名)在某平台看到一则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于是咨询对方征信有问题是否可以办理贷款,对方答复可以帮忙包装“银行流水”,只要“银行流水”达到一定金额就可以顺利办理贷款,利息还比银行低,放款速度快。扎某抱着侥幸心理,按照对方要求开办了新的电话卡、银行卡和U盾,并按要求邮寄到指定的地址。一周后,扎某非但没有获得贷款,反而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上门调查。骗子利用他的银行卡实施了电信网络诈骗,账户涉诈流水达100万余元。

情节严重的 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记者获悉,“帮信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就算情节够不上判刑,也会被相关部门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平台、APP账号,不要以任何形式售卖、出租、转借;不要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或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平台、APP账号帮助别人转账、取现金、刷流水;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旦增欧珠说,“遇到‘两卡’犯罪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保存手机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做好自我保护;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同时,自治区反诈骗中心提醒,身份证外借可能会被他人注册电话卡用于犯罪,大家可以使用工信部推出的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查询自己名下有几张电话卡。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凭借居民身份证可查询名下的全国移动电话卡数量。查询时需要确认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手机号码,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资源有限,同一用户24小时之内只能查询一次。

责任编辑: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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