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政策效应,努力维护全区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畅通申领渠道,优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稳岗返还业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失业人员和企业事务性负担,最大限度加快资金发放速度,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助力我区各类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下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岗位。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一是自2019年12月1日起,全区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三是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按照当地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四是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在现行标准每月222.75元基础上提高1倍。
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已按60%返还的中小微企业,提高返还标准后,补发2020年度返还资金。
区内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和企业均可登陆“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218.206.180.132)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