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27日至7月4日期间,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窗口和受理公积金的各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希望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的市直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次旺卓玛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顺利开展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结息、单位年审和调整基数工作,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6月27日至7月4日期间,该中心需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
据了解,6月27日至30日期间为年度结息准备工作时间,拉萨市住房资全管理中心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窗口和受理公积金的各银行网点暂停受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
7月1日至4日为正式年度结息工作时间,该中心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窗口不对外开放;受理公积金各银行网点暂停受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停办业务期间,受理公积金的各银行网点正常提供受理咨询业务。
据了解,7月5日起,拉萨市将开展单位年审工作。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到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领取本单位缴存职工结息单,领取后需要认真核对信息并在单位进行公示,确认无误后及时到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窗口或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厅完成单位年审工作。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年度调整基数时间统一为每年7月份。次旺卓玛说:“希望各单位及时计算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并报管理中心审核,核定后的缴存基数,从当年7月1日起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为不影响单位及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希望各单位及时办理结息对账和单位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