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就相当于一辆车的“身份证”
但总有个别人耍小聪明
竟然脑洞大开
故意遮挡号牌
最终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2024年11月11日18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在林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红色载货汽车的号牌被物品遮挡,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经核实,确认该驾驶员普某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拉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普某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号牌清晰可见,规范上路行驶。
同时,民警对普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普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并向民警保证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绝对不再犯这种“自作聪明”的错误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交通安全无小事
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悬挂号牌
安全文明行车